确定域名抢注行为是否恶意(抢注域名恶意行为调查)?

2023-11-20 18:37:37 9

如果被告的行为符合以下情况之一,人民法院应该认定其具有恶意: 1. 为了商业目的将他人著名商标注册为域名; 2. 为了商业目的注册、使用与原告注册商标、域名等相同或近似的域名,故意混淆网络用户,误导他们访问其网站或其他在线站点; 3. 曾以高价出售、出租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域名来获取不正当利益; 4. 注册域名后并不使用,并且有意阻止权利人注册该域名; 5. 具有其他恶意情况。

如果被告能证明在纠纷发生前其所持有的域名已经有一定知名度,并且能与原告的注册商标、域名等相区别,或者能证明其他情况足以证明其没有恶意,人民法院可以不认定被告具有恶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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